近亲属拒证权探析
2021-11-23张天石
现代交际 2021年16期
张天石
(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 湖北 武汉 430000)
中国自春秋战国起便有了“亲亲相隐”的制度,且这一制度在《秦律》中更是以成文的方式得到了体现。现代社会,这一权利因符合社会公序良俗而得到了许多国家的认可,并对证人的拒证权做出了较为完善的规定。但我国对该项制度的研究相对滞后,从学术上看,学者往往只是宏观上探讨了该项权利,并没有对该制度在建设过程中应当设置的具体法律进行讨论。从立法方面来看,我国的刑事立法中也只有近几年对近亲属拒证权进行了一款规定。近亲属拒证权的建设不仅是为了维护证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更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序良俗,让证人免于在遭受内心的煎熬与履行作证义务之间做出选择。但是制度的建设也要谨慎且细致,谨防权利滥用的漏洞出现。本文在探讨近亲属拒证权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为我国近亲属拒证权的立法提出相应的观点,以期能够完善我国的近亲属拒证权制度构建。
一、近亲属拒证权的概述及渊源
1.近亲属拒证权的概念
近亲属在法学意义上指既包括血亲也包括姻亲的关系,这意味着近亲属实际上是同时包括血缘关系和两性关系的一种社会关系。而拒证权则是基于社会伦理、公共利益、证人权益等各方面的保障考虑,赋予证人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已经掌握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拒绝向法庭陈述及提供相关证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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