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法律的界限
——论卢曼晚期系统论法学思想
2021-11-23泮伟江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泮伟江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法学院, 北京 100083)
一、导言
中国的法律转型,始自清末沈家本的法律改革,历经一百多年,贯穿中国整个近现代史,穿过历史三峡,几经沉浮,既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取得了重要的成就。可以说,整个中国近现代史,就是一部国家与社会转型的大历史,中国的法学就是“转型中国的法学”。自21世纪以来,随着全球化时代来临,以及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化与加速,中国社会不断地变迁与迭代,变得日益复杂与多元,已经进入到了一个“超大规模陌生人社会”的新时代[1]。
一个有着几千年文明传统,人口超过13亿,面积960多万平方公里的东方大国所进行的法治转型,一定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大事件。此种转型不仅是法律条文的改弦更张,也不仅是法律适用方法与技术的转变,更是整个社会转型的缩影与体现。因此,观察和理解中国法治的转型,确实不能局限于法律教义学所规定的视野之内,而要更加广阔地考察法律转型所处的社会转型的背景,将“社会”的因素内在地包含在“法律转型理论”之中。
中国法律与社会的大转型向理论研究者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这些问题彼此之间并非是孤立的,而是彼此关联,互相影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这尤其向法学理论研究者提出了挑战和更高的要求——法学理论研究必须突破“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狭隘眼光,广泛吸收与借鉴古今中外的一切法律文明成果,结合中国法律转型时期的实践,推陈出新,提供一种整体性与全局性的基础理论,为这些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具体问题,提供概念与方法的参照与指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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