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振担当士气激发干事热情
2021-11-23泰州市海陵区委组织部
党的生活(江苏) 2021年8期
关键词:考核
■泰州市海陵区委组织部
抓队伍必先抓思想,强队伍必先强士气。结合“干部士气提振年”,泰州市海陵区下发《干部士气提振十条》,点燃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为干事者搭台。实施“揭榜攻坚”。针对当前工作中的大事、要事、难事,成立信访积案化解、沉睡型工业项目复苏等5支“攻坚突击队”,由区领导挂帅,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协同联动推进。突击队打破年龄学历、部门镇街、编制身份的限制,坚持唯才是举、张榜求贤,让想干事、能干事的人有舞台、有机遇。落实基层减负。进一步理清职责权限,严禁借“属地管理”将区级机关部门应承担的责任转嫁给镇街园区。精简考核要素。明确任何部门单位不得自行增加检查考核,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
让管事者管人。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前提下,海陵区委赋予“管事”者更多的用人建议权:区分管领导可在分管范围内向区委署名推荐拟提拔使用人选,每年至少提出1名考验性交流人选;开发园区“三比一提升”考核第一方阵、全区综合考核第一等次的镇街园区、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可向区委署名推荐拟提拔使用干部人选;考核居末位的,一年内不得推荐提拔使用干部人选。通过选人用人建议权的进一步“下放”,真正把工作实绩与干部管理使用挂钩,推动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切实防止管事与管人相脱节。
给成事者鼓劲。发挥职级最大最优效应。承担市高质量考核指标的区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正职,根据考核结果视情形缩短职级晋升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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