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环境法治建设研究
2021-11-22朱东玲
科技信息·学术版 2021年17期
朱东玲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葫芦岛经济发展现状,梳理环境法治的相关法律和政策,梳理出葫芦岛环境法治建设存在区域立法不协调、环境法律贯彻落实不到位和公众环境法治意识缺乏等问题。并提出创造法治环境、构建长效协同机制、进行环境法治宣传的路径,进一步完善葫芦岛环境法治建设。
关键词:葫芦岛 环境法治 法治环境
1葫芦岛沿海环境现状及环境法治现状
葫芦岛沿海环境总体形势较为严峻,环境污染及防治问题涉及方面较广。内陆地区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畜禽养殖污染等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作为沿海城市,海洋的污染和治理需要環渤海区域协同进行。针对葫芦岛的环境特点和经济发展要求,势必要引入法治思维,利用法治方式,主要侧重预防性的法治建设,健全本市生态文明法治保障体系。
国家正在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这一战略对于辽宁沿海经济带而言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而葫芦岛则有条件成为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先行区,于此同时葫芦岛也正在大力发展经济建设,用以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环渤海区域建设在诸多产业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传统社会管理体制的局限性也日益呼吁创新性改革。针对环渤海区域法治建设的新转型、新目标和新要求,创造法治环境、构建长效协同机制、创新监督规制模式为路径,破解环渤海经济区法治化协同发展难题、实现高质量协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