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被终身监禁的“巨贪”
2021-11-22
新传奇 2021年44期
10月29日,吕梁市委原常委、吕梁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张中生受到了终身监禁的严厉判决。此前,曾有多名腐败官员被判处终身监禁,其共同特点都是腐败问题特别严重,受贿金额极大。专家表示,“牢底坐穿”可能会成为“巨贪”的标配。
“10亿巨贪”张中生为何从死刑改判死缓
10月29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吕梁市委原常委、吕梁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张中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上诉一案,对张中生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1997至2013年,张中生利用担任山西省中阳县县长、中共中阳县委书记、吕梁地区行署副专员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4亿余元。张中生还有巨额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
张中生案自案发以来一直备受关注。此案受到关注的原因除了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之外,还与被告受到的严厉判决有关。
2018年,张中生一审被判处死刑。在二审中,山西省高院认定张中生积极检举山西某省级领导的重大受贿犯罪线索属实,构成重大立功,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可以对张中生从轻处罚。此外,张中生家属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追缴位于香港的涉案房产、车位。赃款赃物大部分追缴,也是法定、酌定的从宽处罚情节。
共同特点:腐败问题特别严重,受贿金额极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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