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舞弊三角论的财务舞弊问题研究
——以汇嘉时代为例
2021-11-22程腊梅任壮壮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21年23期
程腊梅,任壮壮
(长春工业大学,长春 130012)
0 引言
当下中国经济迅猛发展,给企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良好环境。然而,一部分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为扩大经营规模、吸引更多投资等,选择通过财务舞弊行为来达到目的。财务舞弊行为是一种欺诈行为,不符合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要求,没有落实公平有序竞争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要求,违反了金融业务经营与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毒瘤”,打击财务舞弊刻不容缓。本文将基于三角论研究汇嘉时代财务舞弊的动因、手段,并据此提出防范财务舞弊的建议和措施,给企业经营带来启示。
1 案例介绍
汇嘉时代于2008 年成立,2016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主要在新疆从事百货与超市的连锁经营,是大型商业零售业。2019 年3 月15 日,汇嘉时代发布公告披露称,新疆汇嘉时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嘉小贷”)存在客户贷款转贷给汇嘉时代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上交所立刻下发问询函对汇嘉时代进行问询。新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汇嘉时代2018 年度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年4 月,汇嘉时代收到《调查通知书》,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过审查,汇嘉时代存在违法事实,汇嘉时代在2018 年1月至2019 年1 月间未披露近3 亿元的关联交易;2019 年7 月23 日,新疆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汇嘉时代给予警告,并处以30 万元罚款,对实控人以及参与的高管给予警告和罚款,上交所也对其进行了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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