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体”视域下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防范与对策研究
2021-11-22文秀丽史振瑞朱德安钱娅艳
少年体育训练 2021年12期
文秀丽,史振瑞,朱德安,钱娅艳
(1. 北京科技大学体育部,北京 100083;2. 天津商业大学,天津 300134)
“依法治国”是凝结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理论成果之一,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体”是根据“依法治国”理念而提出的,是“依法治国”在体育领域的延伸,将社会法治的原则、精神、规定应用于体育事业的各个领域、系统、环节中。诞生于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下文简称《体育法》)是新中国第一部直接用于规范体育事业的基本法律。于2002年开始生效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对学生伤害事故的依法处理做出了更为详细、具体的指导和规范。体育作为人类社会活动的重要且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理应按照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体育行业行为,以促进我国体育教育以及全民健身运动沿着健康的轨迹发展。
教育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学校体育教学的文件,目的是规范教学活动、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可见教育主管部门对学生体质健康的高度重视。但体育活动常常伴随着安全风险问题,学生在进行体育活动时经常发生不同程度的体育伤害事故。体育伤害事故发生后,家长为了给孩子讨说法,大闹学校的新闻也屡见不鲜,学校和体育教师不得不承担教学以外的社会压力。有些学校不堪其扰,削减了体育活动的开展,体育课堂上教师宁愿让学生站着也不敢让学生过多跑动,生怕学生出现体育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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