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践探索
2021-11-21赖智伟
就业与保障 2021年7期
文/赖智伟
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第一批共有12个省份开展试点工作,并于2016年开展第二批共10个省份试点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在总结了三年的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人社部和财政部于2018年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全国所有省份全面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企业新型学徒制开展6年来,正逢国家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企业新型学徒制不仅纳入了三年的行动计划中,更是提高到了更加突出地位,本文结合福建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实践工作,对培养模式、实践效益、特色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进行探讨。
一、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培养模式
企业新型学徒制是围绕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探索创新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企业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在企业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模式的企业新型学徒制。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的工作:一是政府引导,由各地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产业用人需求,制定公布年度学徒培养计划,引导企业加强对高技能人才和紧缺技能人才的培养;二是企业为主,以企业培养为主体,企业结合国家职业标准和生产实际需求来制定培养方案,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发挥主体作用;三是机构参与,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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