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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管理与思考

2021-11-19乔平仲

南方农业·中旬 2021年9期

乔平仲

摘 要 通过对徐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管理过程进行深入分析,认为其取得农民减负、农业节水及农村发展等成果的原因在于较好地发挥了组织、责任、协作、考核、交流及宣传等方面措施的作用;对农业用水服务、水价形成机制和工程管投入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严格监管、加强培训、注重宣传、加大投入等方面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用水合作组织;水价机制;江苏省徐州市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志码:C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21.26.054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用水和水费征收存在诸多问题,使得基层农田水利工程健康、顺畅运行无法得到充分保证。在这一背景下,国家提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这一深化农业用水方式的重大变革,这是行政化包干收费向市场化计量收费的必要转变,也是推进农业生产节水及农业水资源合理配置的关键手段[1]。2016年初,国家发文提出,全国用10年左右时间,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完善的地区通过3~5年的努力,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2]。2016年5月,江苏省提出用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3]。

1 徐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概况

2016年11月,徐州市人民政府出台实施意见,提出用5年左右时间,按照“开展试点、全面推广、巩固完善”的步骤,分阶段完成农业水价改革[4]。至2020年4月底,徐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務全部完成,并在年底通过江苏省级验收,取得了丰硕成果。

2 管理推进措施

2.1 健全组织体系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内容多、覆盖广,各级水利部门虽然负责牵头,但真正实施起来需要多个部门密切合作。徐州市各级专门成立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水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四部门共同参与,各级细化职责分工,加大统筹力度,发挥整体效应,为推进改革提供强力组织保障。

2.2 细化任务落实

每年年初,徐州市都会及时下达农业水价改革任务,年初、年中、年末及上级有关农业水价改革的重要会议之后,各级均召开专题推进会,研究部署改革任务和下一阶段计划。同时,市、县、镇三级均将改革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逐条压实部门、岗位人员责任,有效确保了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2.3 注重协作配合

作为牵头部门,徐州各级水利部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主动加强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日常联系,共同把与农业水价改革相关的政策、项目、资金等统一到一张蓝图下,通力协作、共同推进、会商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遇到的各类实际问题,为推进改革工作提供了强大的部门合力。

2.4 整合涉农资金

徐州各地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1+1>2”效应,多方面整合利用涉农项目资源,把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空间清理等有机结合,盘活优势资源推进水价改革,再把计量设施建设、节水灌溉推广、用水协会组建等内容纳入进来,使其与工程建设的规划、实施、验收、使用同步开展,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2.5 强化督导推进

市、县两级成立四部门联合督导组,建立专项工作督导制度,紧盯农业水价改革阶段目标和“三个一票否决项”要求,不定期开展实地检查。同时,每月及时印发工作情况通报,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农村水利工作现状及问题,通报给市政府及各县(市)区政府,让各级负责人员看得见进度、下得了功夫,有力推进工作开展。

2.6 纳入考核管理

为了加快推进改革,徐州市发挥考核制度优势,把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考核工作推进,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对改革工作负总责,在月通报的基础上,建立年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的杠杆、导向和调控作用,有效保障了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实施。

2.7 交流推广经验

徐州市先后组织多次农业水价改革专题培训班,并定期召开改革现场会、经验交流会、月度推进会,讲评各地改革成效,以常态化的调度促进各地互相学习、共同进步。通过现场观摩、专题培训等形式,让大家理清思路、锚定目标、细化任务,帮助具体负责人员解决现实困难、推进工作开展。

2.8 加大宣传力度

徐州各地充分利用市县电视台、村集体喇叭等媒介,通过大喇叭广播、刊登信息稿件、投放公益视频等方式,向基层群众广泛宣传农业水价改革的方针、政策、成果及相关水利法律法规,有效提升了农村地区群众了解、熟悉、参与水价改革工作的意识,为推进改革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3 取得效益

2020年12月,在第三方全覆盖核查的基础上,江苏省验收工作组对徐州改革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认为徐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全部完成,水价机制进一步健全,管护水平进一步提升,农业节水更深入人心,较好地达到了预期效果,同意通过省级验收。

3.1 以改革促减负

徐州各地均严格落实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制定农业水权制度,完成灌区水价测算,将用水总量细分到各灌区或镇,还基于各灌区的水资源使用总量,年初将用水指标细分到各泵站作为初始水权,明确结余可有偿转让。同时,徐州各地出台水权分配办法、水价“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等相关政策,在县级范围内明确农业灌溉用水指导价和执行价。仅2020年当年,徐州就实现农业灌溉节水近1亿立方米,有力保障水利工程运行,提高了农业用水效益、减轻了农民用水负担。

3.2 以计量促节水

研究表明,相较于统一水价、阶梯水价等,水权交易水价更能促进农业节水[5]。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最重要的是通过安装计量装置,准确计算农业灌溉用水量,为科学合理收取农业水费提供基础数据服务。徐州市在加快新建灌溉工程量水设施配套的同时,通过项目结余、工程维修养护等资金渠道,对已建工程进行更新改造,并通过计量等多种方法,逐步提升用水监测水平。各地累计安装各类农业用水计量设施6 600余套,推动实现农业取水计量全面覆盖、数据有效监测。2019年度,与计划用水量相比,徐州全市农业灌溉实际用水量下降3.7亿立方米,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大幅提升。

3.3 以组织促发展

徐州市各地积极推进农民用水管护服务组织建设,铜山区建立镇级管理养护处负责用水管理,睢宁县由专门公司提供支持,全市累计建立镇级服务组织130个,村级水管员达2 251个,参与农户约90万户,实现管护服务组织多元化发展、全覆盖运行。用水合作组织的建立运行,建立了透明的水制度,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基层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得到很大改善,合作用水效益明显,同时也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扭转了用水观念,对基层地区特别是缺水地区长远发展意义重大。

4 存在问题

4.1 用水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虽然各地组建了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但现有技术人员年龄结构偏大,参与用水服务、水费计收等工作的积极程度不高,加上组织管理、测量计价、工程管护等知识和技术的培训工作尚未全面跟进,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及其成员在工作能力、管理方式和服务效率等方面需进一步提高。

4.2 水价机制需要不断完善

徐州各地根据农業供水成本、合理收益和农户支付意愿、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分别出台了农业供水分类水价、超额累计加价、节水奖励及精准补贴等机制,但由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水价机制形成、运行时间较短,部分农户存在抵触情绪和观望心理,完全实现计量收费难度较大。

4.3 工程管护资金投入不足

虽然各地每年财政也投入一定的管护经费,但由于基层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难以保障,部分地区农田水利管护经费存在无法足额落实的趋向,面对面广量大的农村河道、灌溉渠系及配套建筑物,基层地区资金压力仍然较大。

5 巩固提升策略

5.1 完善水价机制,巩固改革成果

每年定期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情况“回头看”,督促各地与时俱进持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巩固扩展改革成果。同时,也要督促各地进一步规范用水记录、加强统计分析,有序开展大中型灌区用水成本监督审查,确保计量数据齐全完整。

5.2 加大投入力度,提升服务水平

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是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由于县级以下政府财力相对薄弱,省、市应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运行经费和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资金的扶持力度,加大基层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力度,使用水合作组织真正成为服务“三农”的先锋队。

5.3 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要进一步加大农业水价改革的宣传力度,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提高农民有偿用水、合理用水、节约用水意识,特别是对于气象等自然因素影响导致的农业水价波动,要提前宣传做好解释工作,避免因水价变化而影响水费收取,确保水价改革顺利推进。

参考文献:

[1] 邹涛.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进展、问题及对策[J].价格理论与实践,2020(5):41.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EB/OL].(2016-01-29)[2021-07-25].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1/29/content_5037340.htm.

[3]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56号)[EB/OL](2016-05-28)[2021-07-25].http://www.jiangsu.gov.cn/art/2016/5/28/art_46143_2543160.html.

[4]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徐政办发〔2016〕194号)[EB/OL].(2016-11-07)[2021-07-25].http://www.xz.gov.cn/govxxgk/014051247/2016-11-07/da7cd36d-9f16-419c-88d9-2a63d93c2869.html.

[5] 董小菁,纪月清,钟甫宁.农业水价政策对农户种植结构的影响:以新疆地区为例[J].中国农村观察,2020(3):130-144.

(责任编辑:赵中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