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有效监督护佑“四好农村路”
2021-11-19
人民与权力 2021年10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2019 年,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镇江市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提供法治保障。如今该条例实施已满两年,实施情况如何?对推动镇江乡村振兴发挥了多大作用?带着这些问题,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一件代表建议引发的立法项目。“这几年我的家乡变化很大,果树种起来了,钱包鼓起来了,小汽车也多了。但是单行道还占有一定比例,乡亲们的小汽车出不去,游客们进不来,与总书记‘四好农村路’的指示要求相比有差距,市人大能不能立一条农村公路方面的法规,规范农路发展,用‘好路’助力我们的乡村振兴走上‘快速路’?”这是当年市人大代表魏丽对人大立法计划提出的建议。
收到建议后,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立即开展研究,对照镇江农路发展现状,从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方面开展调研。经过了解,农村公路虽已基本实现全覆盖,但是公路等级偏低、责任主体不明晰、体制机制不健全、资金保障不到位、后期管养力量不足等问题普遍存在,公路上超载超限、打谷晒粮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乡村产业发展和群众生活,基层管理单位、沿路村民、相关企业反映非常强烈,农村公路立法迫在眉睫、十分必要。经过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把《镇江市农村公路条例》列为2018 年的正式立法项目,为全省积极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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