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十七年中国合唱发展述略
2021-11-19文/刘伟
音乐天地(音乐创作版) 2021年2期
文/刘 伟
新中国成立初期,政治、经济、文化与艺术等领域发展呈现新局面,音乐事业取得了全面发展。梁茂春在《百年中国合唱潮》①梁茂春:《百年中国合唱潮》,《音乐周报》,2013年12月18日第B02 版一文中指出我国合唱音乐发展历经三次辉煌大潮,其中建国十七年的合唱(即五、六十年代的中国合唱)为第二次辉煌大潮,并认为该时期合唱对中国合唱艺术发展有深远影响。本文从合唱音乐创作、合唱艺术团体创建及人才培养、合唱音乐活动、合唱音乐理论研究四个方面对建国十七年合唱进行梳理,旨在揭示建国初期我国合唱音乐发展历史概况。
一、合唱音乐创作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稳定安和的政治环境与快速发展的经济形势为合唱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双百方针”政策为文艺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对合唱的发展有直接的促进作用。该方针指出:“为了保证科学和艺术的繁荣,必须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努力创造社会主义的民族的新文化。”②吉林大学文艺学编写组编:《文艺方针政策学习资料》,吉林人民出版社,1961.01,第51 页在“双百”文艺政策指引下,作曲家创作热情被大力激发,合唱音乐创作从形式与内容都呈现出多样化发展趋势。这一时期的合唱作品可分为原创合唱作品与改编合唱作品。
1.原创合唱作品。从音乐结构规模而言,有单乐章中小型合唱作品与多乐章大型合唱套曲。单乐章小型合唱作品艺术形式多样化,以二声部、三声部居多,题材以人民生活与祖国建设为主,着重表现建国初期国家发展呈现的新面貌与新气象,具有代表性的单乐章小型合唱作品如王莘的《歌唱祖国》、李劫夫的《我们走在大路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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