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不能给特权让道
2021-11-17陈丽
党课参考 2021年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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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1日晚,在山东省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交警大队一中队参与的酒驾整治执法直播联动中,民警发现一可疑车辆,驾驶员自称“是市公安局的”,民警便未拿仪器测酒驾,也未查看驾驶证,就放行了车辆,网友们提出了质疑:执法过程是否存在漏洞。9月23日,滨州警方通报,执勤民警未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酒精检测,违规放行。此次事件中多人受到处理,其中带队执勤民警程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行政撤职、降级;驾驶员林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规放行”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和质疑,反映出群众对特权现象的深恶痛绝。《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明文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全面、及时、合法收集能够证实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车辆驾驶人涉嫌醉酒驾驶的,应当对其检验体内酒精含量。但林某某仅因自称“是市公安局的”,就在酒驾整治中直接被免检,这严重损害了执法行为的公正性,破坏了制度规则的公信力。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究其原因,在于一些党员干部对制度规定不仅没有敬畏感,反而有种优越感,认为自己高人一等,把公权当特权,制度的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无视法规制度约束,任性妄为。有的自视特殊,官气十足,用权任性;有的自享特殊,超标准享受,用潜规则行事;有的自居特殊,蔑视法纪,以言代法。哪里有特权,哪里就有不公,哪里就会滋生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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