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改革的变与不变
2021-11-14
云南教育·视界(综合) 2021年9期
今年,是辽宁、河北、江苏、湖南、湖北、重庆、福建、广东8个省市的“新高考”落地之年。自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以来,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14个省份分三批启动了高考综合改革。
高考关乎千家万户,高考改革的成效也关系着千万学子的命运。近日,记者采访了多位专家学者,解读三批高考改革实践过程取得的成效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改革措施如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没变的是选择性,降低的是实施难度
专家指出,任何改革都是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完善的,高考改革也不例外。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从政策上看,三批改革方案最显著的变化是考试科目的设置从原来的“3+3”模式变为了“3+1+2”模式。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第一、二批改革试点省份采用的是“3+3”的模式,而第三批则改为了“3+1+2”的模式。其中,“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其中一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两科。
“从‘3+3的20种科目组合,到‘3+1+2的12种科目组合,应该说大大降低了中学组织教育教学的难度,更有利于高考改革在中西部地区、在基础条件相对薄弱的中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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