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改革思路
2021-11-13田杰
林业与生态 2021年10期
田杰


靖州县位于湘黔桂三省接边区域,属湖南省湘西州,县域总面积2210平方公里,林地面积1799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74.93%,森林蓄积量1366.6万立方米,人均拥有量居全省第一。近年来,靖州先后荣获全国绿色小康县、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全国林业信息化示范县、湖南省林业十强县等荣誉,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推行林长制的改革背景
上级有明确任务。《森林法》第4条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需要,建立林长制”。2020年7月,靖州县被列为湖南省林长制改革试点县之一。2020年12月,2021年7月,中央、省、市相继发文,要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
群众有迫切期盼。靖州县森林资源较为丰富,但现行体制下,基层林业一定程度上存在“小马拉大车”和“九龙治水”问题,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林业的渠道还未畅通,森林资源资产未有效盘活,面临着“大资源,小产业”的尴尬现状。明确和保障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有效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增加林农收入,成为广大林农群众的迫切期盼。
发展有现实需要。各级政府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实现林业生态效益。基层群众,特别是南方集体林区群众对林业有更多的期盼。他们利用木材、林下产品等增收致富,以“绿色发展、生态惠民”为主要期待。因此,需要将林业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大范畴来抓,妥善处理好生态保护、地方发展、群众生产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有效转化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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