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威廉·阿契尔《剧作法》中的戏剧创作规律
——以易卜生作品为例
2021-11-13郭晶晶
戏剧之家 2021年36期
郭晶晶
(武汉大学 艺术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一、对于阿契尔戏剧创作规律的总结
(一)戏剧创作基本理论
《剧作法》一书是威廉·阿契尔于1912 年完成的著作,这部作品对戏剧创作规律进行了深刻、系统的总结与归纳。本书以“序曲”作为开篇,其中包括了四个主要方面:主题、戏剧性、布局与人物。关于剧本主题的思考,阿契尔首先认为,“观众构成剧院”。一切戏剧作品都应该从满足观众的审美出发,剧作家需要写作的是观众真正关心的内容,而不是为了自我表现,但此处阿契尔所提到的“满足”观众并非是“迁就”观众之意。
对于剧本的布局,《剧作法》中认为“处理一个戏剧主题应当像泥塑似的反复揉搓,而不应当像雕刻一块木头或者大理石似的一刀下去就再也不能改变。”阿契尔认为如果事先列出了一个故事的结构,然后如灌水泥似的浇筑成型,那么剧作大概率是失败的。剧本在早期就出现不可更改的框架并非是好的象征,往往可能出现逻辑严密却缺少生机的作品。莎士比亚曾一气呵成写出优秀的作品,但这样的作者毕竟还是少数。剧作家不要惧怕完成后的涂涂改改甚至是必要时的推翻重来。列出人物表,是阿契尔提出的最后一个写作前的要求,即使此时还无法确定主要人物和次要人物。对于人名的选择,他要求既能表现人物特性,又不能荒诞不经。
(二)戏剧主体写作的主要规律
戏剧艺术有五大要素:剧本、导演、演员、剧场、观众,还有一个五个方面所共同追求的东西,就是“戏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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