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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对待干部政治生命的态度

2021-11-13张金才

共产党员(辽宁) 2021年3期

陈云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论述干部政策时曾指出:“当着解决一个干部的问题,关系到他的政治生命的时候,要很郑重、很谨慎、很细心地去处理它。一个参加革命工作的同志,往往对于肉体生命并不重视,对于政治生命非常重视,他宁愿牺牲一切,却不愿被党组织开除。如果在政治上发生这种问题,他就会认为他的前途没有希望了。所以不是到了逼不得已的时候,决不要开除党员的党籍。”陈云正是以这样的博大胸怀关心和爱护干部,珍惜和保护他们的政治生命的。

陈云一贯认为,不犯错误的人是没有的。早在1942年10 月7 日,陈云在延安军事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就指出:“共产党是做事业的党,共产党员是做事业的人,做事就不可能没有错误。无论何人,哪怕他再高明,哪怕他很有本领,但还是有犯错误的可能。”1950 年6 月18 日,陈云在全国税务会议上的讲话中再次指出:“只有死了的人和未生出来的人不犯错误,要做事就不会不犯错误。”因此,陈云主张对犯错误的同志要正面、坦诚地批评,不能进行打击。用他形象的话说,就是“对于犯错误的同志,要减少戴大帽子(多穿衣服)”。陈云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1940 年3 月,陈云在延安担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期间,处理过这样一件违反党纪的案例。有一次,两名知识分子新党员,在学校毕业即将出外工作前来找陈云谈话。第一个党员说:“有三件事过去没有向党报告过,今天临走时必须向你说一下。”接着他说了三件事,都不是严重的政治问题,但过去都未填在入党志愿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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