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为何需要反垄断
2021-11-13卞永祖
今日中国·中文版 2021年3期
2021 年2 月7 日,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无独有偶,稍早之前的1 月2 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对施行11 年的《反垄断法》进行“大修”,其中修改的重点是纳入了互联网新业态。由此可见,互联网平台已经成为中国反垄断管理的重点领域。
事实上,早在20 世纪90 年代,美国就对当时的软件巨头微软发起了反垄断调查,并迫使比尔盖茨辞去了总裁职务。随后欧盟、日本、韩国等也都对微软进行了反垄断处罚。而另一家互联网巨头谷歌,也多次因为垄断被欧美国家告上法庭,并缴纳了巨额罚款。
尽管世界各国对企业反垄断的历史并不很长,对垄断行为的认定也往往比较复杂,但是大量学者已经通过实证分析和理论证明,垄断行为会对消费者和国民经济带来损失。因此,反垄断是各国政府打击企业不正常竞争、促进经济良性发展的重要手段。
因此,站在全球的角度看,作为世界第一大互联网经济国家,中国加大对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审查具有紧迫性。一方面,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平台企业不断渗透到经济的方方面面,其垄断性特征越来越明显。另一方面,相对于欧美发达国家,中国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反垄断措施相对落后,这也就给互联网平台企业实施垄断行为留下了空间。
当然,相对于传统的垄断企业,互联网平台具有很多新的特征,反垄断也会面临更多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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