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官”评议的东明实践
2021-11-12
山东人大工作 2021年1期
关键词:监督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对公正司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突出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年来,东明县人大常委会围绕这一目标要求,在加强司法工作监督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建机制,夯实评议工作基础
司法工作监督是人大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换届以来,东明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法官、检察官履职监督新途径,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等加强了对被任命人员的任前监督,但任后监督一直处于“缺位”状态。为加强法官、检察官履职监督,2020年4月,县人大常委会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启动了本届人大任期内首次员额法官、检察官述职评议工作,这是菏泽市首个开展“两官”评议的县级人大。7月,经主任会议多次研究,制定了《东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对法官、检察官述职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并书面征求了“两院”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报经县委研究同意后及时召开了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县法检“两院”党组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被评议对象态度端正,认识充分,主动把人大评议作为接受监督、听取意见的重要契机,认真进行自查,努力改进工作,为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深调研,广泛收集民情民意
为全面掌握被评议对象履职情况,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两个评议工作调查小组,分别由常委会副主任任组长,同时吸收专委会委员、法律工作者参与。……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