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 搭建立法民意直通车
2021-11-12
山东人大工作 2021年1期
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并建立相关制度,是党中央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地方立法践行群众路线、联系服务群众的直接体现。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上海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时指出,基层立法联系点很有意义,做了很多接地气、聚民智的有益探索。2020年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在部署开展地方立法工作中,把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改革攻坚的重点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调动、整合机关内外各方面资源,设立了4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在立法机关与基层群众之间搭建起立法民意直通车,为落实民主立法要求、方便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提供了有效载体平台。
一、坚持制度先行,保证联系点规范运作
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潍坊实际,常委会法工委起草了《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草案)》,经广泛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于6月17日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规定共十七条,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设立目的和原则,设立条件和数量,设立调整程序,工作职责及方法,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职责以及经费保障等作了规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设立和日常运转提供了基本规则,从制度上保证了联系点的规范化运作。
二、立足实际需要,周密论证科学设点
发挥后发优势,认真总结和吸取外地在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方面的经验,适应疫情防控期财政紧缩的形势,在设点数量上本着从严掌握、兼顾代表性的原则,不搞一县一点、贪大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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