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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型”社会组织现象给我们的启示

2021-11-12唐国平

大社会 2021年9期

今年8至12月,民政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要求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国社会组织进行一次深度检查,采取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限期整改等措施,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走好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何谓“僵尸型”社会组织?即连续不参加年检(年报)、不开展业务活动、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僵尸型”社会组织的存在,挤占社会资源,耗费行政管理成本,存在潜在风险,影响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为什么会出现“僵尸型”社会组织现象?一是发起人(举办者)对发起成立(举办)社会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吃得不透,抱着玩一玩、试试看的态度,公益取向存在偏差,甚至怀有谋取个人利益的目的,因此从登记成立伊始就无所作为,甚至因违法违规开展活动而受到处理。二是发起人(举办者)对组织登记成立后有序发展、长期发展准备不足,因此登记成立后方向不清、目标不明、活动无序,“床上摔鼻涕,摔到哪里算哪里”。三是发起人(举办者)发起成立(举办)社会组织存在盲目性,对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行业参与的响应性、社会服务的可及性等没有深入调查,对社会组织成立后的发展前景没有认真思考,因而成立后,组织规模小、行业覆盖率低、业务同质化服务落于下风,这样的社会组织将难有作为,久而久之必将成为“僵尸型”社会组织。四是社会组织负责人行业威望不高、领导能力不强、社会资源有限,因而由于服务不到位,导致会员越来越少;业务不饱满,导致发展经费越来越少;治理不规范,导致管理人才越来越少。“成立时热热闹闹,第二年小打小闹,第三年不打不闹,最后偃旗息鼓”也就不足为奇。五是随着对社会组织的管理越来越规范,要求越来越严格,对社会组织发挥作用越来越重视,一些社会组织不适应,达不到要求,跟不上管理,在社会组织大军中越来越落伍,逐渐销声匿迹,成为“僵尸型”社会组织。

“僵尸型”社会组织现象的存在也带给我们许多启示:

启示1:成立社会组织,要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不能只求一时风光,要求长远发展;不能只为一时冲动,要为长远立足;不能只图一时效应,要谋长远影响。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要看是否有畅通的业务发展渠道、资源保障渠道、人才支撑渠道。只有在未来的发展进程中,业务能不断得到充实和丰富,资源能不断得到满足和增加,人才能不断得到加强和壮大,百年品牌社会组织就不是梦。否则,即使成立了社会组织,也走不远,做不强。

启示2:管理社会组织,要坚持精心经营理念。要如经营企业一样经营社会组织,培育一支好的经营团队,推出一批好的公益产品,建立一套科学的营销策略,拓展公益服务领域,抢占公益市场高地,形成公益品牌效应,确保本组织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启示3:发展社会组织,要增强社会责任理念。要将本组织发展融入社会组织的发展大局中,努力把本组织规划好、建设好,树立榜样、担当责任,为提升社会组织的整体质量贡献力量,为塑造社会组织的整体形象树立榜样,为发挥社会组织的整体作用当好表率。社会责任感越强,就会认真掂量成立和发展社会组织的份量,也就不会当作儿戏,更不会成为“僵尸型”社会组织。

防止和减少“僵尸型”社会组织现象,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行业)主管单位也要把好登记质量关、业务引导关、能力提升关、管理跟进关,要注重优化社会组织结构,要通过年检(年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