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大遗址“活”在新时代
2021-11-12
民主 2021年10期
【提案背景】
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春秋时期的古遗址有7 处,其中无锡有2 处——春秋战国时期的鸿山遗址和春秋时期的阖闾城遗址。可以说,无锡大遗址在全国有着极高的“春秋地位”。但在无锡大遗址的保护利用上还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对大遗址价值的认识不够到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未达平衡;管理体制上存在制约,组织保障能力有待提升;保护利用的专业人才不足,专业考古机构规模小,研究力量薄弱;后续发展资金压力过大,考古计划缺乏持续动力。
【具体建议】
1.进一步提升对大遗址资源的认识,找准保护利用目标定位。完善地方性法规,统筹各方协调推进大遗址保护利用整体工程,开展以大遗址保护展示利用为主导的项目建设;建立旅游托管体制,委托文化企业或社会资本运营管理。
2.突出文旅融合,以大遗址为核心打造“历史文化民生工程”。优化遗址管理体系,将大遗址纳入各区全域旅游规划;对出土文物全面、及时、科学、有效地进行保护,从而丰富大遗址的文化内核;针对综合特点,创新思路,开发系列文旅融合产品和相关文创纪念品。
3.打造“联动互补”高质量人才团队,保证项目高质量落地。组织建设优先考虑旅游、考古、文化遗产保护等多学科人才,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建成全国第一个文旅结合专业学术机构“无锡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研究院”。在江南大学、太湖学院等开设相关课程,逐步过渡成高效特色专业,持续培养专业文化遗产保护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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