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国有林区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障碍与突破*
2021-11-11林红付启明
林业经济问题 2021年6期
林红,付启明
(1.闽江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州 350108;2.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黑龙江 大庆 163319)
劳动力剩余是劳动力资源的浪费,既不利于生活品质的提高,也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劳动力转移是解决劳动力剩余问题的重要途径,为此有学者从博弈论的视角对劳动力转移的“钟摆”现象进行了分析,指出劳动力转移途径在于外出[1];也有学者研究了劳动力转移对农地流转的影响,以及劳动力转移的减贫效应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农户增收效应,认为劳动力转移能够有利于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同时对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有着重要作用[2-4];但劳动力转移会使外出务工人员面临着就业压力大、生活状况不理想的困境与挑战[5]。东北国有林区主要包括龙江森工集团、吉林森工集团、长白山森工集团、内蒙古森工集团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是中国面积最大的国有林业区域[6],也是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地区[7]。在东北国有林区发展过程中,由于劳动力家庭对于森林保护的意识不到位,致使森林资源遭到破坏,所以为了维护林业生态安全和保证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8-9],东北国有林区实施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和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造成大量从事木材采伐、木材加工制造等行业的劳动力面临失业危机,东北国有林区内剩余劳动力增多、转移就业压力增大。为缓解这一窘境,2016年出台的《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2018年出台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及2019年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为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了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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