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精准化研究
——基于540份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
2021-11-11田亦尧徐建宇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5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
田亦尧,徐建宇
(天津大学 法学院,天津 300072)
一、 问题的提出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作为诉前程序和司法审判程序、实体依据和程序依据之间的衔接,具有承上启下的地位和重要的过渡作用。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北大法宝案例库为主要检索通道,以icourt案例库和无讼案例网为补充检索通道,以“行政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为关键词,以“判决书”为文书类型,以2017至2020年为时间阶段,进行标题和全文检索,共获取案例1543件。剔除无关案例和重复案例后,共有540件案例可作为有效样本,其中2017年290件,2018年106件,2019年83件,2020年61件。对540件样本案例进行共时性和历时性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当前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主要呈现出类型集中和内容粗放两方面问题。
其一,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类型集中。在检索整理的案件中,以“确认违法”“继续履职”和“确认违法+继续履职” 的诉讼请求为主。其中,“确认违法+继续履职”的复合式诉讼请求386件,占总样本案例数量的71.48%;其他类型诉讼请求,如撤销违法行政行为、单一提出确认违法或继续履职等,共占总样本数量的28.52%。
总体来看,尽管“确认违法+继续履职”的复合式诉讼请求占绝大多数,但其数量和比例逐年下降,2017至2020年分别为257件、78件、37件和14件,各占当年样本数量的88.62%、73.58%、44.58%和22.95%。单一诉讼请求数量和比例有所上升,不过仍集中于“确认违法”和“继续履职”的诉讼请求类型。其他如“确认违法+采取补救措施”“撤销行政行为”以及“审查规范性文件”等诉讼请求较为鲜见。……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