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精神与文学精神:历史、审美、阶级与观念剩余物
2021-11-11杨毅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5期
杨 毅
一、引 言
相对于中国悠久的农耕传统与农业文明,城市的出现成了一个差异化和不稳定的因素。尽管城市脱胎于乡村,但自从城市建立以来,它的魔力就远远超过了乡村。城市成为人类重新利用自然并创造文明的聚集地,体现人类谋求幸福生活的野心。城市社会学的研究表明,现代城市蕴含了人类社会活动的方方面面——从市民社会推动近代文明,到资本逐利孕育邪恶温床;从社会分工摧毁传统道德,到精于计算造就冷漠个体……城市无不显示出强大的共生能力和独特的情感体验。城市不仅拥有高耸的建筑、密集的人口,也携带着法度、规则、观念、习俗等一整套管理运行机制,还意味着新的生活方式及其对人的影响。因此,城市在空间层面上承担物质生产的同时,也隐藏着时间观念上的精神史的生产。这就意味着城市与同样聚焦于精神生产的文学有了彼此互动的可能,由此形成城市精神与文学精神的同论。
经由文学的书写,城市立刻进入一个广阔的文化体系,参与到各种对话讨论之中,成为日益清晰的文学地标。当然,文学处理城市的方式不同于建筑设计师或城市规划者,而是将城市的地理空间转化为文化空间、社会结构,乃至生活经验。即使在中国文学的内部,城市也被不同议题分割于不同组织结构之中,形成不同的城市形象,蕴含了各种各样乃至相互矛盾的城市精神。无论社会现实何以显现,这些城市精神始终处于变动不居的状态,这就导致了城市精神的书写同样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并与之交织出多个维度上的复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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