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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时代乘坐网约车的问题及对策

2021-11-10童康朱健周善鑫聂玟孙伟铭

科技信息·学术版 2021年23期
关键词:政府监管协同治理网约车

童康 朱健 周善鑫 聂玟 孙伟铭

摘要:在当今共享经济时代,以合作共享理念为核心的共享经济产业迅速发展,呈现了新兴经济的发展模式。网约车改变了传统出行市场,为人们提供了出行便利。随着规模扩大,效率一步步提升。问题是预防风险的制度与解决纠纷的手段却没有更新。故此,平台化交易所暴露的问题愈加严重。面对日益突出的安全问题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何减少网约车乘坐风险及探求防范的合理路径,从而开启国内乘坐网约车风险及防范的实践与推广工作,以促进网约车乘坐的防范建设。

关键词:共享经济;网约车;政府监管;协同治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日益普及与应用,共享经济利用互联网优势,发展成为商业模式,共享经济得到了发展,并逐渐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技术手段。同时互联网技术也呈现高速发展的趋势,智能移动手机也逐渐普及。网约车的日益普及,围绕着网约车而出现的一系列矛盾也逐渐凸显出来。因此,针对共享经济背景下网约车的创新发展进行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及风险,并提出有效的措施来加以改善。

一、乘坐网约车存在的问题

1、暴力侵犯事件

如今,大量的私家车涌入网约车的行业市场,网约车产业在得到了业务扩展,随着服务区域也逐渐增大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车辆和司机信息未经细致查实的情况,造成司机素质良莠不齐,这便为乘客的安全风险埋下了伏笔,也为司机对乘客的暴力侵犯埋下了伏笔。

近年,乘坐网约车出现的问题层出不穷,不仅仅是18年郑州空姐遇害案之后只是过了三个月,20岁温州女孩也遭遇毒手。在滴滴出行中司机犯罪的统计概况上,主要犯罪群体是滴滴出行平台中的顺丰车司机,以实施侵犯人身安全、抢劫他人财产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为主导。一系列恶性安全事件的发生,让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网约车安全,如果不能将安全红线守住,网约车的发展将会陷入停滞。

2、隐私权损害事件

网约车的使用是通过乘客对地点的起始位置和司机的状态也就是对乘客和司机实时数据通过平台进行的派单。而网约车平台的后台记录了乘客的各种支付方式,通讯记录,以及乘客的常用住址这一系列的个人隐私。而在乘客在使用网约车的过程中,网约车平台便掌握了乘客的个人通讯和出行轨迹。如果网约车平台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平台在以权谋私的情况下,对于乘客,对司机都会构成相当的侵害。网约车导致的公众信息安全受到侵犯,阻碍了网约车的发展。

3、交通事故事件

据数据统计分析,网约车在与正常出行的私家车相比中,59%的“网约车”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这是因为共享经济时代的发展,“网约车”的增加,让交通更加拥擠,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就会增大。又据调查发现,部分“网约车”平台违反法律法规,向异地牌照、假套牌等“网约车”派单,交通管理部门虽做了措施要求有关平台整改,但据执法部门数据显示,滴滴平台中仍有不少异地牌照“网约车”正常运行。异地牌照“网约车”长期肆行,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剧了交通拥堵。因而网约车容易产生更多的违法行为。这便使“网约车”导致的交通违法事件、交通事故等正呈现着一个持续上涨的势头。

二、乘坐网约车问题的成因

通过对已有文献研究进行回顾,总结了网约车近两年来的事故事件,综合国内的有关论述及当前对我国未网约车的现实考察,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当前对网约车的影响因素主要有:

1、政府方面

《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于交通运输部出台,实施时间较短,之后各地也根据此暂行办法纷纷出台了相关实施细则,比如《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等等,这两者法律效力相同,当实施细则与之出行冲突就无法确定按照哪个标准施行,所以交通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就无法按规定执行相关规定以及处理突发问题。加上我国政府对网约车这类新兴产业缺乏监管经验,而又在法律规范上存在一定的空白,总体上仍处于不断探索阶段。

2、网约车平台方面

在新兴的产业网约车平台中,为了追求最大化的利益,因而就会放松对网约车平台的准入门槛,这样就会对消费者出行的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也对社会的稳定性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网约车平台对于监管网约车,需要通过对司机的管理,平台数据的管理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因而网约车的平台为了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不考虑社会效益,对司机的监管和数据的管理进行消极处理。没有对司机门槛进行严格管控和相应司机的某些行为进行管束,从而导致了消费者乘客的维权困难和安全存在的隐患。

3、乘客风险意识方面

网约车的优势在于它的便捷性与它的高效率。网约车与传统出租车而言,大多数消费者会选择更具有优势的网约车。但网约车的司机和车辆具有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会导致车辆信息与司机信息不符,从而导致威胁发生。由于网约车的不断发展成熟,已经成为了人们的首选,人们在潜意识中会忽略网约车本身的风险性,以及忘记了乘坐网约车自己会陷入怎样的风险之中。盲目选择网约车,考虑的不够周到。受害者大多都是女性乘客,女性乘客风险意识较薄弱。如果缺乏风险安全意识,在没有任何防范时乘车,就会让有犯法心思的司机有可乘之机。

三、乘坐网约车问题的防范措施及方法

1、政府应该怎么做

首先,各地方交通运输部部门应该严格执行《网约车管理办法》,考虑到各地方因地域不同而产生的在经济、政治、社会各方面的因素不同,各地方政府应该以《办法》为主体,根据实际需要不断完善《办法》的相关对应性细则,使其在地方实施时能够迅速且有效。做到网约车行业及互联网平台同步融合发展的同时也保障网约车公司运营的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

其次,对于行业准入的门槛要提高,对于新加入的司机要进行严格的筛查。一切新加入该行业的司机要按照规定执行并筛查他们的职业信息,背景信息。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信息不通过的一律不允许通过。坚决清除司机侥幸心理,保障乘客安全。

最后,政府应整合政府各个部门、平台、乘客、社会机构等多方面的力量,聆听社会的多方意见,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多样化需求,更要有适应市场创新的意识,政府在强化监管的同时要加强服务,共同促进网约车规范发展

2、平台应该怎么做

各运营平台应当针对安全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限制运营时间、对司机准入门槛严格要求、与当地警方积极合作管理、完善监管流程,以及加强对司机的各方面培训等。网约车平台不仅要严格要求自身,还要主动积极响应各地方所实施的政策,在为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需要做到以《办法》作为营业准则。对于乘客以及司机个人的隐私要做到应有的保护,在发生了相关问题后应该及时介入其中对二者双方进行协调和沟通,保障其利益不受侵害。重视信息反馈,及时对一些潜在的风险和问题进行改进,在优化乘客体验的同时也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无论是新涌入的网约车司机还是已经加入了的网约车司机都需要定时进行安全教育考查。

3、个人应该怎么做

乘客个人应该自觉接受网约车风险防范教育,主动关注这方面的相关知识和信息,做到就算在事故发生在自己身上时,也能够从容面对,不让自己的人身安全和权益被侵害。根据自身的情况做好相关防范,在上车前确定好司机是否与平台提供的信息相符合。乘坐网约车时应当做到财不外露,时刻保持警惕和防范,保障人身权益。夜晚女性最好乘坐更安全、稳定的交通工具,夜间由于人流量少,车辆不多,女性最好结伴而行,尽量不独自出行,最好乘坐相对较安全的公交车。除此之外,乘客在保证有一定的安全意识防范的情况下,也不用过度紧张,和司机做好沟通,避免发生口角。近些年许多网约车事故很多都是乘客过于敏感和沟通不当。因此,作为乘客我们要在受过防范教育之后,在上车之后与司机好好沟通。如若遭到不法侵害,要保持冷静,寻求时机向路人帮助,安全的情况下也可以第一时间报警,记住对方体貌特征。

参考文献:

[1]基于共享经济的新型经济模式的研究[J].张卓异.纳税.2020(06)

[2]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京交文〔2016〕216号[A]

[3]汪恭政.滴滴出行平台中司机犯罪案件的统计分析[J];中国检察官;2019年02期

[4]王静.中国网约车的监管困境及解决[J].行政学研究,2016(2):49-59

[5]王晓.共享经济发展现状及政府监管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 2021-09-15期刊

作者简介:

童 康(2000.11),男,汉族,湖南湘西人,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商学院学生,主要研究:行政管理。

朱 健(2002.02),男,汉族,湖南郴州人,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商学院学生,主要研究:行政管理。

周善鑫(19994.12),男,汉族,江苏镇江人,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商学院教师,主要研究:工商管理。

聂 玟(2001.06),女,汉族,安徽安庆人,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商学院学生,主要研究:行政管理。

孙伟铭(2000.07),男,汉族,江苏連云港人,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商学院学生,主要研究:行政管理。

基金项目: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共享经济时代乘坐下网约车的风险及防范》(湘教通〔2021〕197号,项目编号:S202112303053);2019年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管理学原理》(认定)(湘教通〔2019〕266号);2020年省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管理学原理》(湘教通〔2020〕9号);2020年省课程思政建设课程《管理学原理》(湘教通〔2020〕233号);2020年省普通高校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湘教通〔2020〕301号);2021年省课程思政建设示范课程《管理学原理》(湘教通〔2021〕)。特别感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商学院易想和副教授对本文的倾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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