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领导干部海洋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践探索
——以S省试点审计为例

2021-11-09黄佳蕾

中国农业会计 2021年10期

黄佳蕾

提高海洋资源资产使用效率、发展海洋渔业经济并保护好沿海地区海洋生态环境,是我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为防止沿海地区相关政府部门过于追求经济效益而出现违规开发利用海洋资源资产等行为,需要有关部门进行有效监督。因此,破除“唯GDP论英雄”,将海洋资源保护和破坏正式纳入领导干部离任政绩考核,进行海洋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根据我国沿海地区S省海洋资源资产试点审计案例,对S省海洋资源资产审计项目进行介绍,对试点地区海洋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践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包括当地政府在海洋资源相关法律配套制度是否完善、是否按要求认真贯彻,是否合规审批海洋资源资产开发项目,在海洋资源资产保护方面的缺陷、审计工作组在审计工作中出现的困难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完善海洋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相关建议。

一、海洋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关研究综述

JamesA.Fitzsimons(2008)对海洋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经验和审计方法进行了介绍,提出可以从“区域和数量”两个维度进行审计实践。Russ,F(2011)探讨了开展海洋环境管理系统中离岸设备审计的方法和要点。太平洋最高审计机关协会PASAI(2013)开展了图瓦卢海岸线保护措施的绩效审计,确立审计对象为海岸线保护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是环境部和渔业部,审计重点为海岸线保护项目进展情况等。世界审计组织(2013)介绍了科威特、泰国等国家对赤潮、海岸侵蚀现象进行审计的项目经验,在《环境影响评价审计指南研究报告(2016)》中介绍了部分国家审计机关在环境影响评价审计方面形成的认识及探索的经验。……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