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下中国-中东欧高等教育合作的演进与展望
——以捷克为例
2021-11-08王韵晨徐军伟
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 2021年4期
王韵晨,赵 婕,徐军伟
(1.宁波大学,浙江 宁波 315211;2.查理大学,捷克 布拉格 02101)
2016年教育部发布《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强调教育领域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积极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高等教育合作交流,努力形成开放、多元的发展格局。中东欧地区位于“一带一路”的重要枢纽位置,同时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发源地之一,有着完备而优质的高等教育体系与资源[1],与中国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中国-中东欧高等教育合作将为地区间深入开展国际交流带来新的契机,对国际关系的稳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研究背景
2012年我国提出“中东欧16国”这一概念,2019年希腊加入后形成“17+1”的中国-中东欧合作格局。[2]中东欧包括9个东南欧国家、4个中欧国家以及3个从前苏联独立出来的波罗的海国家,连接亚洲和西欧,是“一带一路”的关键通道。作为现代高等教育最早发源地之一,中东欧国家拥有坚实的高校办学基础与师资力量,尤其在基础科学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伴随着人力资本重要性的不断提升,高等教育合作在“一带一路”倡议中的重要地位日渐彰显,成为中国-中东欧“17+1”关系中的重要连接载体。[3]自2016年起,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已连续举办4次“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并于2019年4月发布《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杜布罗夫尼克纲要》,双方在高等教育领域达成了高度共识。同期,“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开始启动,中国-中东欧高等教育合作交流进入常态化,具有良好的合作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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