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舞弊行为的成因及防治
——基于舞弊风险因子理论的视角
2021-11-06张小艺马焕灵
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 2021年4期
张小艺,马焕灵
(广西师范大学,广西 桂林 541006)
2019年3月,美国一起大规模招生舞弊案轰动世界,引起了社会各界对高校招生的思考。近年来,随着公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我国高校招生舞弊行为频频被曝光,如人大招生就业处原处长受贿案(2013年)、上戏教师招生受贿案(2014年)、华南理工大学院长篡改考生成绩事件及西南大学考研泄题事件(2018年)。案件爆发使传统的价值观念、教育公平理念、道德规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高校招生招致各方质疑。面对舞弊行为人言行不一、价值错乱、行为失范等问题,找准其实施行为的原始症结是治理的关键所在。因而,有必要以理论为先导,在明晰舞弊行为成因的基础上,为高校招生舞弊的预防和治理指明方向,以保护受教育者的基本权益,维护教育公平。
一、舞弊风险因子理论应用于高校招生舞弊行为分析的可行性及价值
1.理论渊源与基本构成

“舞弊”是指由蓄意欺骗或误导引致他人利益受损和遭受不公平待遇的行为[1],存在诸多表现形式。由定义可知,舞弊行为要素包括动机、手段、目的及性质。古今中外,各个领域、各种性质、各种形式的舞弊问题一直困扰着各方社会治理者,它的存在不仅会扰乱社会秩序,削弱所在行业领域生存和发展的根基,还会损害各个主体的利益,阻碍相关人员身心健康发展。种种不良后果迫使社会各界积极反思舞弊问题的症结所在,在探究舞弊问题产生原因的过程中,形成了许多舞弊学理论,舞弊风险因子理论(以下简称舞弊因子理论)就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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