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认可、干群沟通与公众水环境治理行为
2021-11-05唐洪松彭伟容李倩娜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10期
唐洪松, 彭伟容, 李倩娜
(内江师范学院 a.经济与管理学院 b.沱江流域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 四川 内江 641100)
公众是我国环境治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广泛认同[1-2].公众既是水环境污染的制造者和受害者,也是水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本质上具有自发参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内在动力.目前,水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行为的研究文献较为丰富,多数学者集中研究公众流域生态补偿意愿.相关研究表明,公众素质(环境认知、环境情感、环境意志、环境预期等)[3-5]、个体特征(性别、职业、年龄、文化等)[6-7]、家庭特征(家庭人口数、家庭收入、物质资本等)[8-9]等内部因素对其环保行为有显著影响;社会关系(邻里关系、社会信任等)、环境规制(法律、政策、制度等)、市场体制(治理技术、水价、环境友好型产品等)、自然环境[10-13]等外部因素对其环保行为有显著影响.目前研究沱江流域水环境污染问题的文献多集中在宏观层面,如唐洪松[14-15]研究了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强度及环境风险,基于网络治理视角研究了沱江流域(内江段)河长制执行情况,少有文献从公众行为来研究沱江流域水环境污染治理,而且现有从集体认可、干群沟通这两个新角度研究公众环保行为影响因素的文献乏善可陈.那么集体认可和干群沟通是否能促进水环境综合治理过程中多元主体共治这一集体行动的形成呢?论文拟通过沱江流域试点段的调查数据进行实证分析.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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