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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营销版权不可取

2021-11-03陈海砚

中关村 2021年6期

陈海砚

保护版权无可非议,但无论如何,以牟利为目的、过度营销版权则是“经念歪了”。

最近陆续有创业小伙伴跟我诉苦,说是公司遭遇了版权恶意诉讼——就是自媒体上无意引用的漫画或图片遭遇版权官司、面临索赔。据调查,这些拥有版权的公司通过互联网搜索,向引用漫画或图片的海量用户发起大规模诉讼,获取千万级暴利。

因为简单模式和暴利,这类围绕版权保护引发的诉讼有愈演愈烈、迅速蔓延之势,在我看来,正常版权保护之外的过度营销并不可取、甚至有违法嫌疑。

版权保护,经不要念歪了

从知识产权、著作权(版权)保护的角度,维护自己创作的知识产权、著作权,是理所当然受到法律支持的,也需要在全社会广泛宣传,让版权保护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基本意识。对每一个自媒体创业者来说,不侵犯别人知识产权、著作权等,是创业者必备的基本素养,尤其是作为自媒体在公众号、视频等内容中,尊重版权,在引用图、视频的时候要注意这个法律问题。

尊重知识产权是社会必备的一种共识,但是在保护知识产权同时,有些公司却打起了歪主意,比如说之前有媒体报道的一些图片公司,在购买了摄影师的个人作品之后,有意无意散布在互联网上,搜索引擎可以共享,但只要有自媒体引用,图片公司就会发出律师函或者直接提起诉讼,要求进行赔偿。图片公司使用搜索引擎,定期搜索“涉案”账号,图片只要进入“视野”被捕获,图片公司就会发出律师函或提起诉讼,要求图片使用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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