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交易,有法可依
2021-11-03王永生
中关村 2021年6期
王永生
经三次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日前通过了《数据安全法》。这部法律是数据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也是国家安全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产业的快速发展,促使数据产业持续野蛮生长,然而由于市场发展速度快于法律。一直以来,数据采集、存储、管理、加工、应用和流通等环节都处在无法可依的无序发展状态。《数据安全法》的推出,为国内的数据应用行业和整个市场提供了新的行为准则,也设立了行业的准入门槛,从法律角度促进了数据应用和交易规范化,也加强了全社会对数据安全防护的重视。
数据立法的前世今生
数据,其字面意思理解为数值,是通过观察、实验或计算得出的结果。在我国,数据与法律层面的联系源于上世纪80年代。1983年12月8日,“数据”二字首次出现在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当时制定的《统计法》中,数据是以“统计数据”的词组形式出现的。现行《统计法》中,全文共有六处出现“数据”,其中,有五处是以“统计数据”词语组合的形式出现。可以看到,从最早的法律中,数据就与统计有着密切的关系,数据是统计的结果呈现,统计是数据的形成方法。
2015年7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安全法》,首次将数据安全纳入到国家安全范畴,强调“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可控”。一方面,这说明数据与信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另一方面,也说明数据与信息又有着显著的差异。《民法典》从权利层面明确了数据在法律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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