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级海洋国土空间规划技术体系探索与编制实践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为例
2021-11-02曹庆先张志卫赵锦霞
海洋技术学报 2021年4期
曹庆先,张志卫,黄 沛,赵锦霞
(1. 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山东 青岛 266061;2.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研究院,广西 南宁 530022)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1]中明确指出,要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立包含海洋在内的“多规合一”体系,到2020年,初步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海洋空间规划体系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期海洋国土空间规划需在坚持陆海统筹的基础上,将现有的海洋空间规划体系融入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探索协调陆海发展定位、产业布局和资源环境等矛盾之道,并与陆地“三区三线”的格局统筹衔接。
海洋发达国家是国际海洋空间规划的主要发展区和实践区,已逐步形成基于各自国情、适应海洋行政管理体制的海洋空间规划体系[2]。尽管我国在海洋功能区划的制定与实施方面走在世界的前列[3],但我国海洋空间规划体系较复杂、多规并行存在诸多问题,如规划体系缺乏较好的纵向和横向衔接,规划层级模糊[2],多个规划交叉重叠、同质化竞争、不完全兼容;没有基于海洋生态系统进行区划;利益相关者参与程度较低;不够重视实施效果评估、规划调整等环节[4];海域使用管控措施规定比较概略等[5]。在国家级和省级层面海洋空间规划尚存在这些问题,市县级规划编制又需要在服从上级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细化落实,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面临各类复杂的矛盾冲突和难以协调的问题,规划成果难以得到批复,批复后可执行性也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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