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的实施模式及其创新
2021-11-01胡静瑶
锦绣·上旬刊 2021年12期
关键词:经济法
摘要:从定义层面看,经济法的实施主体是主动制止一切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经济和谐秩序,处处体现社会公共利益能力,它同时也实现了对社会经营者以及政府经济能力的有效规制。就目前看来,我国已有的传统三大诉讼程序在法律效力上并不到位,它无法满足经济法实施的现实需要,这就表示经济法创新实施新模式。本文中希望为经济法的实施选择新模式,即市场规制法,并着重探讨市场规制法实施体制的有效创新过程。
关键词:经济法;市场规制法;新模式选择;实施体制创新
在我国经济法体制中,市场规制法是关键核心,它在宏观调控规制对象与责任主体上表现出了巨大作用,可基于不同主体身份差异决定经济法需要采取的不同实施与追责方式。在当前经济法实施模式选择与创新过程中,应该选择市场规制法,并对其创新内容进行分析[1]。
一、市场规制法的选择与实施
在经济法中,市场规制法占有重要地位,基于宏观调控法治规制对其对象与责任进行划分,并基于不同主体身份差异展开分析,决定经济法实施与追责方式是很有必要的。市场规制法的实施体现在方方面面,例如它对于经营者行为法律的规制、行业协会的规制、消费者协会的规制、行政机关的规制都非常到位。就以消费者协会的规制为例,它就建立了消费者协会与其它消费者之间的权益组织,结合商品与服务内容展开社会监督,并赋予消费者许多营利性服务义务,同时提出诸多约束规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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