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决策法治化难点探讨
2021-11-01郭燕妮
锦绣·上旬刊 2021年12期
关键词:程序
摘要:行政决策是行政运行的首要环节,是行政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但从基层实践来看,行政决策法治化还存在众多难点,难以有效落实,如行政决策的概念以及范围界定模糊、操作程序未有明确规定、责任追究制度缺失等。鉴于行政决策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故完善行政决策体制机制,使行政决策法治化运行十分必要。
关键词: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美国行政学家西蒙曾言:“无决策,即无行政。”[1]行政决策是行政运行的起点,是后续具体行政行为或者抽象行政行为的依据,决行政策的质量将对政府众多行为产生影响。据世界银行的估计,“七五”到“九五”期间,我国投资决策失误率在30%左右,每年因决策失误而造成的损失在1200亿元。据媒体透露,2004年在对10家央企原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经济犯罪金额16亿元,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损失145亿元。[2]可见,促使行政决策进入法治化轨道,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十分必要。
一、行政决策运行现状
自2004年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开始,我国中央及地方都陆陆续续出台了关于行政决策的相关制度规定,如2004年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0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201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2019年国务院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2015年浙江省出台《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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