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外担保效力认定分析
2021-11-01阿迪乃·阿里木江
锦绣·上旬刊 2021年12期
关键词:效力
摘要: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合作的增加,公司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变成了一种常见的融资手段和商业合作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于2005年进行了第三次修订,最终制定了第16条,此条款是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一般性规则。但在实践中,很多公司在没有公司内部决议的情况下从而对外提供担保,并因此产生了较多的诉讼。而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对于在对外担保合同未经过内部决议的效力认定上、相对人是否应负有审查义务以及审查义务应至何种程度认定上出现不同的裁判结果。为了回应司法裁判的争议,2019年最高院出台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纪要》)和2021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以下简称《民法典担保解释》),使得效力认定规则更加的系统和完整。但如果只是一味地按其他法律规范而摒弃《公司法》解决相关问题,也不是《公司法》规范的应有之义。因此,本文将梳理相关典型案例以及结合《公司法》第 16 条、《民法典》第 504条、《九民纪要》及《民法典担保解释》的相关规定,总结并分析司法实践中公司对外担保效力认定存在的相关争议,并对公司对外担保效力认定作出新思考,为理论界及实践界提供有效指引,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维护我国司法的权威性。
关键词:公司对外担保 越权担保 《公司法》第16条 审查义务 效力
一、问题的提出
《公司法》第16条是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内部控制程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司法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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