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高浓度VOCs 测定方法探究
2021-10-28朱观良
朱观良
(上海源净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 200082)
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通常指在常温下沸点范围50 ℃~260 ℃、常温下饱和蒸气压>133.32 Pa的有机化合物,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臭氧等二次污染物的重要前体物,会导致光化学烟雾、霾等大气污染[1]。高浓度VOCs会刺激人的眼睛和呼吸道,使人头痛、恶心、呕吐、昏迷等,部分化合物具有致癌性[2]。
VOCs 人为排放源主要包括固定源和移动源,其中监控固定源较为有效[3-4]。对固定污染源废气净化设施的进出口VOCs进行检测,有助于掌握企业废气净化设施的处理效果和运行情况。
目前,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VOCs的方法主要有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和苏玛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苏玛罐采样法对预处理、携带和运输要求高,十分繁琐、笨重、不方便,且成本高。目前罐采样分析依据《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15)来测定环境空气,如用于废气领域监测还需经过方法确认。相比而言,吸附管采样法具有操作简便、节省溶剂、成本低等优点。因此目前热脱附方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34—2014)被第三方环境检测实验室更普遍采用[5-9]。
但吸附管采样容量有限,容易穿透,如按该方法分析,校准曲线上限为1 000 ng,即使采用《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HJ 732—2014)方法采样,再用吸附管采气150 mL,样品最高浓度也只能测到约7 mg/m3左右[10-11]。而我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上海市地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