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海绵城市规划原则、目标与定位
2021-10-27陈海
城市道桥与防洪 2021年9期
陈海
(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 大连 116021)
0 引言
2016 年为了引导大连市实现良性水文循环,推进自然、生态、和谐的“海绵城市”建设,配合大连市政府建设管理的需要,大连市组织编制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规划范围大连市中心城区,总面积624 km2。规划期限2016—2030 年,其中近期为2016—2020 年,远期为2021—2030 年。
1 总体规划原则
为实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必须贯彻 “生态优先、内涝为主、空间均衡、系统治理”的治水思路,在指导城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转变原有发展理念,积极探索与应用海绵城市建设模式,实现城市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转变传统的灰色为主的排水防涝和污染治理思路,让城市“海绵适应”环境变化与自然灾害。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的主要原则为“规划引领、生态自然、一区一策、系统建设、全面协调”。
(1)规划引领
与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相结合,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相关专项(专业)规划相协调,坚持“保护优先、生态为本、自然循环、一区一策、系统建设”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小开发建设中对原有自然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国土空间规划的框架下系统性引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实施和推进。
(2)生态自然
包含三个层次的要求,一是原有生态的保护,对城市山体、水体、林地、湖泊、湿地等生态要素进行原位保护;二是生态修复,对受城市开发工程中破坏的水体、湖泊岸线等要素进行恢复;三是拟自然开发,优先利用城市自然排水系统,充分发挥城市绿化、硬覆盖、湖泊水系对雨水的吸纳、渗滞、蓄排和净化作用,使城市开发建设后的水文特征接近开发前,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与渗透,维护城市良好的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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