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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了单位还能被认定为职业病吗

2021-10-27包冬冬

劳动保护 2021年9期

辑/包冬冬

工伤认定作为行政确认行为,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职权对职工是否因工作受伤或患病的事实进行确认,该事实不因职工工作单位的变动而改变。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文所述案例被选为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案情

张华丽,是1996年从中核深圳凯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凯利”)退休的职工。她于1964年8月分配到核工业国营743矿工作。1964年8—12月、1965年12月—1968年11月、1970年2月—1986年7月在有放射性粉尘、氡气、放射性外照射矿井中工作,1991年调入中核凯利,并于1996年6月在中核凯利退休。

2014年10月27日,张华丽经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诊断为“职业性放射性肿瘤”,并在《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载明诊断结论为职业性放射性肿瘤,依据为职业接触史明确,工作中接触放射性粉尘、氡气、放射性外照射。

同时,在诊断书中就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这样写道:张华丽于1964年8月—12月、1965年12月—1968年11月、1970年2月—1986年7月在核工业国营743矿工作,接触放射性粉尘、氡气、放射性外照射;1986年8月—1987年7月在核工业韶关技工学校工作,1987年8月—1991年9月在核工业广东矿冶局工作,1991年10月—1996年6月在中核凯利工作,接触职业危害因素情况为无。

张华丽申请认定为工伤。中核凯利出具《关于张华丽患职业病的工伤认定的申请》,认为,张华丽曾在原单位从事接触放射性粉尘、氡气、放射性外照射工作,自1986年8月起直至退休后再无从事放射性等任何相关工作。而张华丽原工作单位——核工业国营743矿早年已行政关闭,原工作单位所在地——韶关市社保局认为,张华丽在国营743矿工作期间,韶关市社保局尚未成立,没有缴交过任何社会保险,该局不予受理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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