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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给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

2021-10-23

共产党员·下 2021年10期
关键词:环境质量沈阳市全市

2018年,沈阳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处于较低水平,全市17个省考以上断面中有8个不达标,细河于台等4个断面为劣Ⅴ类,达标率仅为52.9%,水环境质量在全国和省内排名靠后。

自“水十条”实施以来,沈阳市上下综合施策、攻坚克难,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2020年,沈阳市省考以上河流断面累计均值首次实现全部达标且消除劣Ⅴ类水质,重点支流河白塔堡河曹仲屯断面持续达标,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全市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较2015年改善了28.99%,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超额完成“十三五”水污染防治任务目标。在重点考核的断面中,列入省“双20”重点管控的细河于台等4个断面,经过攻坚整治已全部达标。浑河城市段综合治理进入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初选名单。截至2021年7月底,在全市20个“十四五”国考和省考断面中,有9 个断面达到Ⅲ类以上优良水质标准,同比增加8个,水质的综合指数同比改善13.68%,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中排名同比上升7名,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为沈阳实现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环境基础。

创新水环境管理工作体系

高位统筹推进。市委召开7次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召开10次常务会议、24次业务会议,部署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市政府建立水体达标周调度、日报告制度,市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亲自调度推进水体达标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地区各部门一把手靠前指挥,认真落实各自工作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形成水污染防治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强化工作组织。制订下发《沈阳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沈阳市重点断面达标攻坚实施方案》《沈阳市污染防治“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工作文件,制定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组织各地区和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全年考核制度,完善通报、督办、约谈、问责机制,保障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取得实效。

实施“环境问题巡查整改”和“区域断面水质综合考核”两大工作机制。聘请第三方专业团队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即时交办、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重访复查、催办督办、定期通报,整改各类水环境问题6500余处,减少污水直排量16万吨/天。对全市35条主要河流、65个断面实施加密监测,每半月对各区县水环境质量进行考核排名,考核结果通过《沈阳日报》进行公示,对超标地区实施生态扣款,有效调动了各地区水环境治理工作积极性。

全面推进水体达标工程建设

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以来累计完成46项水体达标重点工程,建成了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仙女河污水转输工程等重大项目,完成了9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解决了全市污水收集处理瓶颈问题,为水体达标打下坚实基础。

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实施21项污水收集处理补短板工程,启动8座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32项新建管渠、4项污水转输、91个雨污混接点位摘除等工程,提升了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基本消除了汛期城市内涝和污水直排现象,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每日315万吨,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8.94%。

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全面实施建成区12个黑臭水体、190公里综合彻底整治,实施运河水系提升改造工程,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成果,自加压力实施外围15个水体的综合治理,治理总长度514公里,成为全国首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

加强生态建设。新增辽河干流沈阳段封育面积42.9万亩;完成生态补水2.4亿立方米;划定沿河畜禽禁养区1289.8平方公里,依法搬迁关闭整治养殖场户286家;累计完成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468处。

多措并举治理重污染河流

紧盯重点断面进行攻坚。针对细河、北沙河、白塔堡河等重污染河段进行重点攻坚,细化落实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沈阳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带队成立工作专班,对重点断面实行驻区督办、重点盯办和督查督办,保证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实施细河综合整治。细河于台是全市乃至全省水体达标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沿线大量的工业企业和生活污水直排,导致十多年来细河始终为重污染河流。铁西区、于洪区和市水务局等地区和部门持续开展细河综合整治,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转输工程、管网河道清淤、加强泵站管理等综合举措,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2020年终于实现消除劣Ⅴ类目标,使细河甩掉了重污染的帽子,得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充分肯定和省委、省政府的表扬。

全面整治北沙河。苏家屯区先后投入资金1.86亿元,累计完成治污工程52处,组织开展“守望北沙河、美丽苏家屯”志愿者活动,协同上下游城市共同推进北沙河全面整治,北沙河东羊角断面从劣Ⅴ类水质提升到Ⅳ类,北沙河联防联治被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作为流域治理示范工程在全省推广。同时,白塔堡河、蒲河、养息牧河、秀水河等河流治理管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河流水质保障方面也作出了突出贡献。

建立水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

强化督查考核。市政府将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每月对各地区河流水质保障、治理工程建设、环境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年度水污染防治完成情况作为市政府对各地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水质恶化地区实行挂牌督办、约谈问责。

深化河湖长制。构建“河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2169名四级河湖长、753名四级警长履职尽责,組建了护河员、正风肃纪监督员、志愿者和“第三方”构成的4支河湖长制队伍,通过河长制周调度、月考核,统筹推进“四水同治”“三污一净”等重点任务顺利开展,落实河长制六大任务。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涉水企业、污水处理厂(设施)达标排放专项执法行动,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累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92份,其中涉水案件63起。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沈阳市水体达标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圆满完成了“十三五”水污染防治任务目标。下一步,沈阳市将继续瞄准短板弱项,强力解决影响水环境质量的主要问题,为实现“十四五”环境保护目标,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奠定坚实环境基础,还沈城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优美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顺应人民群众对健康良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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