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DEA方法的不同流转模式下农地经营效率比较分析
2021-10-23王正环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王 正 环
(福建开放大学文经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3)
家庭承包经营制是我国特定条件下实行的,并影响至今的基本的农地制度。以家庭平均分配土地为基础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形成了全国性小规模和零碎分散的农地经营格局,在实现了一定的制度绩效后,限制了农民从农业实现进一步增收的条件。近年来,农地的自发流转逐步发展,成为打破上述限制的可能性选择。农地自发流转后土地要素是否实现了合理配置,以及由此提高农户农业生产效率,是本文要探讨的核心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农地流转的效用与农业生产效率的关系,是理论界长期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综合近年来研究发现,农地流转对农业绩效的影响存在一定的认知冲突。
部分研究认为农地流转对农业绩效有积极影响。姚洋发现地权的改善具有资源配置效应[1],并指出弹性的农地制度带来边际产出拉平效应和交易收益效应,因此土地市场的改善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2]。Carter等通过实证分析也支持上述结论[3]。Carter、Deininger和Songqingjin等认为土地流转市场对农业生产率及农户收入的提高都有显著的正向影响[4-6]。金松青等认为土地通过流转向能力水平比较高的生产者手中转移,可以提高生产效率[7]。林奇胜认为土地的流转会使总收益增加,即土地利用效率提高[8]。王春超认为增加土地流转量对提高农户家庭人均收入具有积极作用[9]。朱建军等认为农地流转市场的发育程度高,农地流转将明显地促进土地生产率的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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