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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保护名录 加强河湖管理

2021-10-21秦增乐付银环赵铁云

河北水利 2021年9期

秦增乐 付银环 赵铁云 张 爽 尚 鹏

2020年1月1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规定我省实行河湖保护名录制度,为做好河湖保护和治理工作,省水利厅组织制定了《河北省河湖保护名录编制标准》,并以此为主要依据,编制完成了《河北省河湖保护名录》,名录共计编入河流1660条、湖泊31个,规范统一了每一条河流的名称,说明了河流的长度、流域面积、河源地理位置和坐标、入河(海)口地理位置和坐标以及河流类型、功能、流经地等基本属性,为进一步规范河湖管理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1.编制原则与依据

1.1 编制原则

河湖保护名录结合区域内的河湖生态、防洪、引水、蓄水、供水等功能和治理目标进行编制。编制原则:坚持属地责任,强化河湖保护;坚持科学合理,利于河湖管理;坚持有理有据,各类资料结合;坚持尊重历史、尊重客观实际。

1.2 编制依据

以《河北省河湖保护名录编制标准》为主要依据,以全省第一次水利普查数据为基础,同时参考流域内各县、市及各水系管理机构核实、整理的河湖保护名录资料、各市县地方水利志、《河北河湖名览》《中国河湖大典?海河卷》等资料。

2.河湖属性确定方法

2.1 河流属性确定

河流的基本属性包括:河流名称、所属流域和水系、河流长度、流域面积、流经地、跨界类型、河流类型、河流功能、河源河口地理位置和坐标等。

所属流域和水系:河北省河流所在流域为海河流域、辽河流域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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