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和中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困境、机遇与路径
2021-10-21韩永辉麦靖华张帆
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5期
韩永辉,麦靖华,张帆
(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广东 广州 510420; 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经济贸易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在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中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既有的多边机制逐渐僵化,全球贸易投资规则“意大利面条碗”效应不断凸显,霸权大国单边主义行径持续干扰治理运作。在逆全球化浪潮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双重叠加之下,加快对全球经济治理体系进行改革的呼声愈发强烈。中国如何在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之下更好地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成为了亟待探索的重大问题。
新型自由贸易区(1)自由贸易区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单独关税区,为实现相互间贸易投资自由化与经济融合,通过签署条约形成的区域,相关国家或单独关税区为建立自贸区的条约即为自由贸易协定。作为推进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力量,将成为改革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重要载体[1-2]。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在第四次领导人会议后正式签署(2)RCEP由东盟于2012年发起,历经8年31轮正式谈判,最终在2020年第四次领导人会议期间如期签署,“10+5”个成员国家包括东盟10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文莱、柬埔寨、老挝、缅甸以及越南)以及重要贸易伙伴5国(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印度于2019年11月退出谈判。,这不仅是近20年来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最关键的成果,也为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注入了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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