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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法治建设的探索
——以河南省汝南县农村地区为例

2021-10-21李冲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新论) 2021年1期

李 冲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 成都 610000)

2018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围绕乡村振兴做出了具体规划。其中,针对农村法治问题提出:“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强化法律权威地位,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 《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 提出,要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新时代特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乡村之路,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农村法治建设不能简单地套用城市经验,而应该立足农村基层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法治建设。

一、河南省汝南县域内农村地区法治建设的调研情况

此次调查选择在汝南县辖区的3个行政村开展,采用目标人群填写线上问卷的方式。调查问卷共收回415份有效问卷。从调查问卷的填写者年龄分布来看,18岁以下的有29人,占比为6.98%;18—25岁有16人,占比为3.86%;26—35岁有71人,占比为17.11%;36—45岁有181人,占比为43.61%;46—55岁有92人,占比为22.17%;56岁及以上有26人,占比为6.27%。可以看出,中青年群体是这次调查问卷的主要受访者。通过对调查问卷结果进行分析,总体情况如下:

(一)村民法律意识提高,认同农村法治建设

问卷中的问题:“您认为农村法治建设有助于农村的发展建设吗?”94.22%的村民认为法治建设有利于农村的发展。问题:“您觉得法律跟您现在的生活有关系吗?”75.42%的村民认为法律与其生活关系密切,仅有2.41%的村民认为法律与其生活完全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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