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权力的选择性“回归”与乡村治理结构现代化转型
2021-10-21姚佳逸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新论) 2021年5期
姚佳逸
(苏州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苏州 215235)
二十世纪以来,随着传统中国被迫卷入世界体系当中,建构现代国家的尝试在中国广泛展开,而面对内忧外患的传统中国,现代国家政权的建设者们面临着如何有效组织中国“一盘散沙”状的乡土社会和有效动员农民的尖锐问题。现代国家政权建设是国家权力对乡土社会进行渗透与整合并汲取更多资源来抵御侵扰并开展国家建设的过程。国家权力通过现代国家政权建设不断向乡土社会渗透,打破了传统中国“皇权不下县”的社会治理传统,乡村社会治理结构发生重大转型。“县官治县、乡绅治乡”的治理方式逐渐被国家行政权力支配所取代,并于人民公社时期达到峰值,国家权力全面支配乡村,并以一种“全能主义”的样态对中国乡土社会进行全方位的控制。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与市场化的兴起,社会充斥着对国家权力撤出乡村的呼吁。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国家顺势推行农村基层群众自治,通过撤社改乡的方式将国家权力上收至乡镇一级政权,乡以下农村地区则实行基层民主自治,由此形成“乡政村治”的乡村治理格局。进入新世纪之后,从全面取消农业税减轻农民负担到新农村建设再到新时代的乡村振兴战略,党和国家的战略中心逐步向乡土社会转移。在此过程中,国家权力逐渐实现向乡土社会“回归”,并开始通过项目制、专项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对乡村进行重新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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