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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夜市

2021-10-20赵雪峰

文史春秋 2021年2期

赵雪峰

夜市,顾名思义就是在夜间做生意的市场。对于夜市,居住在城市里的人都不陌生,但夜市并不是现代社会的产物,我国的古代社会就有夜市。

根据史家、学者的研究,中国古代城市最早的夜市出现在两汉之际。学者倪根金(言金星)在其《汉代夜市考》中说,最早明确记载夜市的文献,是两汉之际著名思想家桓谭的《新论》。《新论·离事第十一》:“扶风漆县之邠亭,部言本太王所处,其民有会日,以相与夜市,如不为期,则有重灾咎。”这里的“夜市”就是指夜间集市。《说文解字·邑部》:“邠,周大王国,在右扶风美阳。”“豳,美阳亭即豳也。民俗以夜市。”许慎认为“豳”即“邠”。邠亭,今陕西彬县、句邑周边。这两处记载说明,汉代的时候,起码邠亭之地,就有夜市存在。两汉时的一些边疆地方,有学者研究认为也有夜市存在,但多为孤证。

唐代中晚期,已有对夜市的明确记载。唐王建《夜看扬州市》:“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王建(768—835)生活的年代正是唐代中后期。此时期夜市还不兴隆,这与唐朝的城市形态是坊市制(里坊制)和夜晚宵禁有关。唐时,居民区与商业区严格分隔,“里”“坊”(居民区)和“市”(市场,商业区)都环以高墙,设里门与市门,由吏卒和市令管理。“里”“坊”内不准交易买卖;“市”可进行买卖交易,但有严格的开市闭市制度。

唐代,城市里普遍实行宵禁制度。政府规定坊、市门在太阳落山后要关闭,燃烛张灯皆有限制,若有违犯,要受处罚。《唐律疏议》:“闭门鼓后、开门鼓前行者,皆为犯夜。”犯夜者要“笞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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