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消防通风系统的理解与思考
2021-10-16李财钧王谦
制冷 2021年3期
李财钧,王谦
(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 510034)
在日常的工程项目设计中消防通风系统作为暖通专业中重要组成部分,相应的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等也对消防系统提出了多方面的要求,为参与设计的同仁们提供了明确的设计依据和技术支持。但同时由于个人理解存在差异以及部分规范条文客观存在的歧义指向,导致在实际的工程设计应用中出现设计误差甚至系统错误,影响工程的设计质量。国内许多同仁对此进行了相关研讨[1-6]。
因此为建议规范和统一专业设计标准,特针对下列几个系统设计问题进行分析及确定相应的技术措施要求。
1 加压送风系统
1.1 关于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是否需要独立设置加压送风系统的问题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5-2014中有强制性条文——8.5.1 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防烟措施:
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
由于其配合使用的设计图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2015年修改版)中也删除了“防烟楼梯间加压而其前室不加压”的示例图样,因此,施工图审查单位目前执行的标准是偏向于疏散楼梯间前室必须独立设置加压送风系统。因此尽管该条文的执行还存在歧义,但为了降低后期塔楼中筒进行严重整改的可能性,目前的设计大多按“疏散楼梯间前室独立加压送风”这一原则进行执行。
根据以上设计原则,有企业目前所执行的标准为地面以上的防烟楼梯间和前室分别设置独立加压系统,地下室个别前室不满足设置加压风井条件的,则必须设置从楼梯间到前室的泄压装置,以满足规范中的“设置防烟设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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