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南阳市农村为例,探究河南省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处理方案
2021-10-15郑会勤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21年3期
郑会勤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环境经济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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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是指农村居民能够及时、方便地获得足量、洁净、负担得起的生活饮用水。我国制定的饮用水标准,是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4)这一国家标准,可以长期饮用而不危害人体健康的水[1]。具体标准是由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的,这个体系由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4个方面构成:①水质,要求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水质指标由疾控部门进行检验;②水量,要求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20 L;③方便程度,要求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 min;④供水保证率,要求不低于90%[2]。
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长期以来高度重视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与广大农民群众的幸福生活息息相关。河南省委、省政府从2005 年起,连续10 多年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向全社会承诺要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和规章制度[3]。与城市统一的供水模式和严格的饮用水安全监管相比,农村的饮用水安全监管较为薄弱,水质污染问题较为严重,对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和健康造成持续的损害。近几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大幅增加财政投入改造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饮用水安全困境。然而,受财政支出规模、农村地理地形以及供水成本等因素的制约,部分农村仍然没有纳入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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