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山村传统布依族婚姻习惯法制度调查与分析
2021-10-13班林涛
科技信息·学术版 2021年11期
摘要:镇山村传统婚姻习惯法制度具体主要表现为赶表制度,同寨不婚制度,仪式婚制度等。其婚姻习惯法制度与附近其他布依族村寨相比,受汉族影响比较大。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交通条件的改善,青年人都外出打工,传统的婚姻习惯法传统都发生了变迁。
关键词:布依族 习惯法 赶表制度 同寨不婚 仪式婚
镇山村是隶属于贵阳市郊区花溪区石板镇的一个自然村落。寨子中的村民都是布依族。在1980年代以前,这里还是一个封闭的布依族自然寨,保留了传统的布依族制度文化,自然寨内部的社会秩序主要是由习惯法调整的。学术界所讲的习惯法一般是指存在于少数民族社会,虽然不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但是由少数民族地方社会公认的外部强制力保证实施,与国家法多元并存的社会规范体系。[1]按照这种观点,习惯法和习俗区分的标志是是否有强制力保证实施,很多习惯法规范在当代逐步演变为一般习俗规范。本文描述当地的传统婚姻习惯法制度。
一.赶表制度
贵州少数民族地方的传统婚姻制度与中原地区的传统婚姻制度最大的不同就是婚姻自由。汉族地方在封建社会时期是媒妁之言,父母决定。违反这种规定要受到国家法律制裁的,同时也是道德上所不允许的。在贵州的布依族、苗族、侗族、水族、瑶族等少数民族聚集地方,传统上普遍实行自由选择结婚对象的制度。黔东南苗族地区一般称之为“游方”,布依族地方一般称之为“赶表”,侗族地方一般称之为“行歌做月”,各个地方少数民族的方言差别非常大,称号也有所不同。……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