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淄博市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举措
2021-10-13王凤雪刘刚
科技信息·学术版 2021年11期
关键词:风险管理
王凤雪 刘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 〕12 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 〕109 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淄政办字〔2020 〕83 号),各级水利部门负责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期限2年。
一、淄博市水旱灾害风险普查目标
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分为洪水普查和干旱普查。1、洪水调查根据淄博市实际情况开展洪水和暴雨频率调查与分析,充分基于已有工作基础,利用暴雨洪水计算手册、《全国暴雨统计参数图集》等现有成果,形成淄博市洪水频率图和暴雨频率分析成果,在此基础上市级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淄博市全市的洪水频率图和暴雨频率分析成果,为洪水灾害风险评估、早期应对提供基础支撑,有效防范和化解洪水灾害风险。2、干旱调查,针对不同统计单元以及不同受旱对象,调查各统计单元的干旱灾害背景、干旱灾害特点、历史干旱灾害以及抗旱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等情况,分析不同地区干旱灾害危险性来源、程度等,推进干旱灾害风险管理,提升灾害早期识别和监测、预报、预警能力,为干旱灾害风险评估提供基础支撑。
二、淄博市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存在问题
从淄博市的自然地理和气候特征来看,水旱灾害将长期存在,并有突发性、反常性、不确定性等特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河湖调蓄能力下降、地下水严重超采、居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不高等问题也对防洪、供水及生态安全提出新的挑战;且水旱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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