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MD与SDS区分抑郁症严重程度的准确性研究*
2021-10-13刘宝燕
重庆医学 2021年18期
刘宝燕,赵 晋,郑 冬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歌乐山院区精神科 400036)
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其主要临床特征为明显而持久的情绪低落、兴趣减退等,是心境障碍中最主要的类型之一[1]。据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国内抑郁症患病率高达3.3%,其自杀死亡率为15%~25%,已成为危害人类健康的重要疾病[2]。国际疾病分类标准第10版(international statistic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injuries and causes of death 10th revision,ICD-10)为我国目前精神科临床工作中使用最为频繁的诊断系统之一,可作为区分抑郁发作和复发性抑郁障碍轻度、中度和重度的判定标准[3]。但目前临床工作中很少对抑郁严重程度做出区分,原因之一可能为临床医生对区分抑郁严重程度不重视,认为病情程度对治疗方案和措施的影响不大;此外,还可能是依据满足的条目数做出严重程度的区分较为模糊,主观随意性大,缺乏量化工具[4-5]。为寻找合适的区分抑郁严重程度的量表工具,本文就不同抑郁评定量表对区分抑郁严重程度的准确性进行研究比较,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7年9月至2019年9月本院收治的162例抑郁症患者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1)均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6]中提出的抑郁症诊断标准;(2)年龄18~65岁;(3)小学及以上受教育程度;(4)无明显智能障碍,能够理解量表内容;(5)患者或其家属知情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1)合并严重脑血管、造血系统等功能障碍者;(2)合并心、肺、肾、肝等严重器质性病变者;(3)配合度较差,不能完成或不能遵守本试验要求的受试者;……
登录APP查看全文
